现货电子交易是指在本中心规定的可交易的品种范围内,在本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卖方会员通过自己的交易席位发布现货卖出邀约(销售合同),邀约被接受即签订不可撤销和不可变更的电子交易合同,买卖双方必须按合同条款进行现货交收的一种交易模式。 现货电子交易的交易品种以代码进行表示,前二位或三位代表交易品种代码,最后二位代表现货交收区域。 交易程序是: (一)会员承诺或签署与交易有关的责任文件(含数据电文合同)。 (二)会员向本中心申请,经本中心核准后方可获得在本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现货电子交易卖出操作的资格。会员均具有买入现货电子合同的资格。 (三)卖方会员通过其交易席位发布邀约信息即视其确认了合同条款;买方会员将购买指令输入本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应约后即视其确认卖方会员约定的相关合同条款(附件四)。 (四)交易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交易手续费根据标的物不同而不同,具体参考中心公告。 (五)卖方会员报价和买方会员应价是指交易品种在约定地点交收的含增值税价格(人民币元),此价格当天有效,合约未成交部分,双方均可撤单。 (六)买方会员应价大于等于卖方会员报价时,本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撮合并按卖方会员报价成交。 买方会员应价小于卖方会员报价时,卖方会员可以以买入应价与其成交,合同的其它约定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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